华润微(6883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6-002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1月 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 2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九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徐晓慧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何小龙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主持会议,为保障会议的有序推进,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9人; 2、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徐晓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华润集团(微电子)有限公司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徐晓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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