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002195):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7:45:16 中财网
原标题:岩山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资金优势及风险控制能力提升自身的资本运作能力并获得投资收益,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策兴融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近日,上策兴融芯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一、完成工商变更后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G14L76X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699号第3层357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后,上策兴融芯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比例
1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0.30%
2上海坤承青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特殊有限合伙人2800.70%
3上海起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60041.50%
4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00020.00%
5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12.50%
6海南瑞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7.50%
7苏州壹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7.50%
8上海子璟商务信息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2,0005.00%
9怀远县长九花园大饭店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5.00%
合计40,000100%  
二、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
近日,公司接到基金管理人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备案信息如下:基金名称: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1月15日
备案编码:SBMC96
三、其他说明
根据基金业协会现行备案要求,并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一致,各方同意对原《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并已于近日正式签署新版《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修订前修订后
8.2.4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对合伙 企业获得的由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 应当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 例进行划分,就划分给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 有限合伙人所产生的可分配收入,直接分配 给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就划分 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除非经过普通合伙 人另行同意,应在普通合伙人以及该有限合 伙人(不包括特殊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如 下顺序进行分配: …… (3) 再次,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则 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有 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以及特 殊有限合伙人合计于本第(3)段下累计获得 的分配额等于本第(3)段与上述第(2)段优先 回报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 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a) 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以 及特殊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有 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3)段及本第(4)(b)段所 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有限合伙人按照 1:1的 比例分配绩效收益。 ……8.2.4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对合伙 企业获得的由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 应当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 例进行划分,就划分给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 有限合伙人所产生的可分配收入,直接分配 给普通合伙人以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就划分 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除非经过普通合伙 人另行同意,应在普通合伙人以及该有限合 伙人(不包括特殊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如 下顺序进行分配: …… (3) 再次,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则 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 直至普通合伙人合计于本第(3)段下累计获 得的分配额等于本第(3)段与上述第(2)段优 先回报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 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a) 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根据上述第(3)段及本第(4)(b) 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
除以上条款变更外,原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该调整事项,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新版《上海上策兴融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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