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零星 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 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 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于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预计了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额245,591.79万元;于2025年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补充预计了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额 15,710.00万元。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62,158.97万元(注1),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38,003.02万元,实际发生 额度占预计金额的52.6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办公会审议通过,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这一关 联交易类别下,增加公司与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57.18万元,纳入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增加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注2: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我公司项目。根据《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该业务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可按《上市规则》第6.1.2条履行 决议程序。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64.95万元,未达到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金额标准。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 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三、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等交易事项的预 计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款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金业务,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 5年,本年度尚未到期,本期将继续发生。 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金额:5,000万人民币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5年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度的关联租赁情况进行 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 或分期发行,债券计划向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由其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债券的整个存续期间,公司将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持有宜宾 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61.59%股权质押给宜发展作为公司于2024年 发行第一期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按照当年按照债券余额*综合费率不超过0.5%/年支付费用。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拟以持有54.04%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宜发展集团作为公司拟发 行第二期公司债券5亿元反担保的质押物,并支付不超过0.3%/年的 担保费用。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 法定代表人:曾从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 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 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 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 表人:牟永立;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主营业务:电力生 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 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法定代表人: 胡波;注册资本:87,438.11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经济 技术开发区航天路;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粘胶纤维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棉浆粕的生产、销售。 丝丽雅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丝丽 雅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4、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法定 代表人:王政强;注册资本:135,827.27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兴港路东段2号;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 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宜宾锂宝是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政强担任宜宾 锂宝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是经中共宜宾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号”《中共宜宾市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1999年8月4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成珂;营 业执照号:915115007118234259;注册资本:557,729.28万元;注 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 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 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宜发展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第(一)款的规定,宜发展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法定代表 人:熊伟;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 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天原包装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7、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原环境):法定 代表人:游永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 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办公楼;主营业务: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业;工程技术;销售: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博原环境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8、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用事业集团): 法定代表人:周文武;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12-05地块13号楼11楼;主营业务:自来水、 电力、燃气、城市公共交通等生活服务。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 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中第(二)款的规定,公用事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9、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融资租赁): 法定代表人:岳育洁;注册资本:127,053.84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 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汇海融资租赁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0、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华供应链): 法定代表人:谢川宁;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 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化 学品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鑫华供应链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11、宜宾汇发产贸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宜宾汇发产贸):法 定代表人:刘江;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南北两线局部地段A-09、A-10地块骨干冷链物流产业园 区4号楼4层8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 理服务、销售代理、电池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宜宾汇发产贸系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持股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 规定,宜宾汇发产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2、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荣集团):法定 代表人:孙怀科;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 三江新区僰侯庙路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幢;主营业务:一般项目: 融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土地整理、商业投资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港荣集团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融资、贷款、租 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 或劳务的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 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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