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电港(001287)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申晨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申晨、刘付匀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月12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4)现场察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职责 |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 | | √【注】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核查期
内未发生
变化)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 注:
(1)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文忠先生、王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2)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 | | |
|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自行解除职务。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盛
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由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张盛东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张盛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增
设职工代表董事、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结合治理结构调整的实际
情况,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
姜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增设职工代表
董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前述人员变化不构成重大变化,且已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内
部审计报告等资料;(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如适用) |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适用) |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 | | |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
要管理场所;(3)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4)查阅投资者来访登记材料、深交所互动易网
站刊载公司资料。 |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3)对有关
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 |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三会文
件;(3)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4)审阅与募投项目相
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 | | |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
解业绩波动原因;(3)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注】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 注: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0,598,184,324.76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3.29%;净利润为
257,573,241.81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3.06%。公司业绩上升主要系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
催生了相关应用领域需求增长,带动了公司本期处理器以及周边芯片业绩增长。保荐人将持
续关注公司业绩,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董监高等相关方出具的承诺函;(2)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3)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
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4)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
法规动态。 |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核查期
内未对外
提供财务
资助)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 | √(核查期 |
| 要求予以整改 | | | 内不存在
整改问题)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 本保荐人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
违法违规情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