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公司202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年 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及其子公司发生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26年度1-2月与东莞润众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自2026年3月起,东莞润众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管理,后续交易不再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东莞润众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为2,200万元,实际与东莞润众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为1,103.08万元。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针对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肖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年 1-2月公司与东莞润众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一)东莞润众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演变及后续管控依据说明 1、历史关联关系的审慎认定背景 公司于2023年3月收购东莞润众51%股权,将其纳入控股子公司范围。2025年1月24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售所持东莞润众全部51%股权(其中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杰先生受让20%股权),该股权处置事宜于2025年2月完成,东莞润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5年初审议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时,鉴于东莞润众刚完成出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出售东莞润众后12个月内与该公司的交易需按关联交易管控;同时,肖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属核心管理层成员,其关联身份影响力显著。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秉持谨慎性原则,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与东莞润众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时,将东莞润众列为公司关联方。 2、当前关联关系的状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2月起12个月内,公司与东莞润众发生的交易须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程序。因此,公司对该期间内与东莞润众预计发生的交易,仍按关联交易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审议程序。 3、自2026年3月起不再认定为关联方的综合依据 (1)法定期限届满:自2026年3月起,东莞润众股权处置后12个月的关联交易管控期限已届满,相关期限管控要求不再适用。 (2)关键关联自然人职务与影响力的实质性变化:肖杰先生已于2025年10月卸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现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其职务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影响力已发生显著变化。 (3)对东莞润众无控制或重大影响:从东莞润众股权结构来看,刘威先生直接持有东莞润众55.5%的股份,为东莞润众实际控制人;谭先秀女士直接持有东莞润众24.5%的股份。刘威先生与谭先秀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80%的股份,能够主导东莞润众的财务及经营决策;公司董事肖杰先生仅持有东莞润众20%股权,也未在东莞润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委派人员,无法对东莞润众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不符合关联法人认定条件。 (4)交易具备独立性与公允性:公司与东莞润众的业务合作及商业交易始于股权收购前,基于独立市场主体的公平商业谈判形成,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来双方若持续开展交易,仍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具备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不当利益安排的特征。 (5)回归规则明示标准:2025年公司将东莞润众认定为关联方,系结合当时实际情况采取的暂时性谨慎管控措施。现相关管控期限届满,且关联关系认定的核心要件已不具备,也无需再适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延续关联方认定。 综上,公司经审慎判断决定:在依法依规完成上述管控期间内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审议程序后,自2026年3月起,不再将东莞润众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后续与东莞润众发生的交易,将按非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及信息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润众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东莞润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6年1-2月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生产治工具设备等商品等,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东莞润众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东莞润众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莞润众在电源适配器产品领域的前期合作过程中已形成稳定的交易模式,同时双方进行交易是基于公司在电源适配器产品的长期战略布局以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行情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后续关联方管控安排说明 自2026年3月起,东莞润众不再纳入公司关联方管控范围。此后,公司与东莞润众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将按照非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进行处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条款,不再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后续交易达到非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1-2月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关于自2026年3月起不再将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纳入关联方管控的安排,其调整依据清晰、合理,契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在规范治理的前提下提升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1-2月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及后续不再将其纳入关联方管控的相关安排。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关联董事肖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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