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亚光科技(300123):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外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7.5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含此前已审批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太阳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太阳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办理贷款展期,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太阳鸟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要素如下:
上述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 2、债务人:珠海太阳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3、保证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跃先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1)债权人自2025年12月07日起至2028年12月06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2)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合计3,917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12.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19%,担保余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9.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9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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