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60515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6:40:30 中财网
原标题:西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

现金管理将通过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实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77.4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80.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96.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众会字(2020)091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年 12月 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上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库)扩建项目”变更为“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名称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 库)扩建项目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
实施主体上海蕴尚实业有限公司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东至百安路,西 至吴塘河,南至恒谐路,北至恒 裕路。合肥市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 为新征用地,地块东至昌北路,南侧 为其他用地,西至机场东路,北至白 塔路。
项目总投资49,811.0032,400.00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47,796.6332,400.00
2、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发行名称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2月8日
募集资金总额53,777.42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7,796.63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西上海汽车智能制 造园项目32.032026年12月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 ?否  
注:受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投项目“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四)投资方式
现金管理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4、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现金管理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其他:券商理 财产品132,500132,500548.440
合计548.44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3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2.1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856.96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3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30,000
注: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2、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3、实际收益具体为最近12个月赎回相关产品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等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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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昊 赵春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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