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银轮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6日—2026年5月5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陈敏、刘浩、陈君奕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陈敏、刘浩、陈君奕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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