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橦宫(920566):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9:16:17 中财网
原标题:梓橦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6-002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9号)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521,740股,发行价为1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304.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816.37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9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石林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户名银行名称账号金额
1四川梓橦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15225757490030803.85
2四川梓橦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1520616148003257.41
3四川梓橦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内江分行510501687908000025341,265.35
4四川梓橦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内江分行510502687908000000050
5四川梓橦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内江直属 支行22340201040020250已注销
6昆明梓橦宫全新 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行石林 县支行24219501040018685已注销
合计---2,126.61
注:除上述金额外,公司尚有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总额(调整 后)(1)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 (2)/(1)
1生产智能升级建设 项目3,000.001,909.1163.64%
2昆明梓橦宫技改扩 能项目2,000.001,964.6898.23%
3新药研发项目9,816.375,447.1255.49%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000.005,487.9291.47%
合计20,816.3714,808.83- 
注:截至“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有未到达合同约定支付节点的工程和设备尾款、质保金等580.05万元待支付。

四、本次募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募投项目 名称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A)累计支付 募集资金 金额(B)预计待 支付金 额(C)预计累计 支付募集 资金金额 (D=B+C)预计募集 资金节余 金额 (E=A-D)
1生产智能升 级建设项目3,000.001,909.11580.052,489.16510.84
2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6,000.005,487.9205,487.92512.08
合计9,000.007,397.03580.057,977.081,022.92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预计待支付金额为已经履行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工程和设备尾款、质保金等。

3.上表中的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相关手续费等(如有),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有效的原则建设募投项目。

(一)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
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在不影响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节约了募集资金510.84万元。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基础上采取适用性及经济性兼顾的原则审慎遴选供应商,并加大国产设备的采购;二是充分考虑企业未来的产品布局和生产规模,优化仓库的工程技术方案和配套设施建设。

本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580.05万元(未经审计)未予支付,主要由于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普遍较长,截至项目建设完成时,该部分款项尚未到达约定支付节点。待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上述剩余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节约募集资金512.08万元。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本着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的原则,调整销售区域布局,整合了全国各省区营销服务中心的设置,减少办公场地的租赁、优化办公地点的装修和办公设备购置方案;二是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营销策略,减少媒体、广告等市场宣传投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10.84万元、预计待支付金额580.05万元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12.08万元,合计1602.97万元(未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将由公司使用经营性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等事宜。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和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该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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