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ETF大成 (159155):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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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0:25: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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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电池ETF大成 :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基金简称 |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ETF | 基金代码 | 159155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6年1月13日 | |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 基金经理 | 郑少芳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 2026年1月13日 |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0年10月27日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
化,上述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等),从其规定。
基金场内简称:电池ETF大成 | |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
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2%。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电池主题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
(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
| |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主要投资策略 | (一)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
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
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
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
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如果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
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二)衍生金融产品投资策略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
性,构建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四)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六)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
(七)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电池主题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
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季度报告。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场内交易费用以
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 管理费 | 0.50%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 托管费 | 0.10% | 基金托管人 |
| 审计费用 | 45,000.00元 | 会计师事务所 |
| 信息披露费 | 110,000.00元 | 规定披露报刊 |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证券、期货、期权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汇划
费用以及与账户相关的网银等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登记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截至本文件编制日,本基金尚未披露年度报告。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一、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二、基金管理风险,包括管理风险、交易风险、运营风险、道德风险;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5、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6、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7、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9、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10、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11、基金退市风险;12、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13、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14、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1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16、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1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18、成份股停牌的风险;19、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20、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21、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四、流动性风险;五、其他风险;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11月20日证监许可【2025】2601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1.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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