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74,652,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8,376,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56,276,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10,84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10,847,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9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42%;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5,460,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5,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497%;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5,460,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438%。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雨宁、钟昊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