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致远新能: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336.83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的9.44%,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90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1,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649,96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351,699.6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4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募投项目“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已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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