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ST易事特(300376):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6-00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证券代码仍为“30037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 3、证券代码:300376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1月14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1月13日停牌一天,2026年1月14日开市起复牌。 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7月9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 、关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由于2022年期初数据变动相应对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第7-77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及《2017-2023年度追溯重述后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47号),决定书中对公司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事先告知书中一致。 2、关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47号),截至目前已满12个月。 3、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4、其他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86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索赔金额合计2,915.0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计提预计负债8,316.36万元。 综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同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1月13日停牌一天,2026年1月1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证券代码仍为“30037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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