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8:56:31 中财网
原标题:海程邦达: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0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海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 预计金额2025年度实际发 生金额 (注2)差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780.00605.99 
 宁波农商联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00(注1)0.00(注1)业务未开展
 上海万傲报关有限公司2.003.51 
 海邦(江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50.00514.12 
 小计1,202.001,123.62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务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65.0080.51 
 宁波农商联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注1)10.66(注1) 
 上海万傲报关有限公司1,350.001,050.70 
 海邦(江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100.00796.74 
 小计2,625.001,938.61 
注1: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原监事吴叔耀先生因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宁波农商联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原监事吴叔耀先生担任董事和高管职务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25年9月24日前宁波农商联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关联方。上表中所示前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以及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9月数据。

注2: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2026年度 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 比例(%) (注2)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注1)占同类业务 比例(%) (注2)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50.000.04605.990.07
 上海万傲报关有限公司5.000.003.510.00
 海邦(江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800.000.08514.120.06
 小计1,155.000.121,123.620.13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务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10.000.0180.510.01
 上海万傲报关有限公司1,200.000.141,050.700.13
 海邦(江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900.000.10796.740.10
 小计2,210.000.251,927.950.24
注1: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注2:2026年及2025年“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均为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上海万傲报关有限公司

3、海邦(江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若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为:如有政府指导价格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并结合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交易价格;没有政府指导价格的,以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同类业务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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