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605006):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7:55:30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玻纤: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就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辉、高峻回避表决。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与山能财司于2025年5月15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5月14日。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在山能财司存款余额未超过15,000万元,未超过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上限。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山能财司友好协商,双方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该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与山能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山东能源大厦10层
3.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4.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山能财司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山能财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能财司资产总额4,101,110.49万元,负债总额2,932,879.8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68,230.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284.02万元,净利润43,368.23万元;2024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912,824.10万元,贷款余额2,686,195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山能财司资产总额5,039,864.63万元,负债总额3,832,601.3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207,263.24万元;2025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5,817.59万元,净利润39,032.54万元;2025年11月末吸收存款余额3,819,442.65万元,贷款余额2,646,12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山能财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能财司(甲方)与公司(乙方)已于2025年5月15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原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服务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为此,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修改内容
对原协议“二、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作如下修改:
(一)存款服务:
变更前: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变更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协议其他条款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及约定均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成立与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山能财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山能财司与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风险评估情况
山能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山能财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等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三)风险预置方案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山能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关联董事朱辉、高峻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3.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4.《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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