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回售期间帝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121 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售期间帝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1 2、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2年2月11日至2027年8月4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1月2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9号”文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84,000.00 84,000.00 2021 总额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万元可转债于 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 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帝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2021 8 11 2022 2 发行结束之日( 年 月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年 月1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8月4日)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 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因此,《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帝尔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帝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帝尔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至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期间暂停转股,自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起恢复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帝尔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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