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木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木林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木林先生: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大学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本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学历。2004年至2009年,历任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研发室副主任、研发室主任等职务。自2009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基站天线研发部副总监、基站天线研发部总监;2020年1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9,572股(其中40,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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