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太龙股份(300650):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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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0:11: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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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太龙股份: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
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千丝朵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丝朵”)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龙(福建)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数据”)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GSX2025122297保1),约定公司为千丝朵与
厦门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DGSX2025122297)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最高本金余额为750万元,公司将按照对千丝朵的持股比例(即60%)对其主要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近日与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GSX2025122306保1),约定公司为太龙数据与
厦门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DGSX2025122306)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最高本金余额为750万元,公司将按照对太龙数据的持股比例(即60%)对其主要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千丝朵和太龙数据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千丝朵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福建千丝朵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 1000万人民币 |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九冬15号3号厂房幢 | |
| 法定代表人 | 郝光军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7月26日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形象策划;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办公服务(标志牌、铜
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平面设
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
网数据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显示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物联网
技术服务;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
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
(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3,829.78 | 3,076.64 |
| 负债总额 | 3,414.65 | 2,521.12 |
| 应收账款 | 2,784.32 | 1,303.22 |
| 净资产 | 415.13 | 555.52 |
| 项目 | 2024年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月-9月
(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3,895.46 | 2,415.77 |
| 营业利润 | 314.58 | 43.76 |
| 净利润 | 303.43 | 40.39 |
经核查,福建千丝朵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太龙(福建)数据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太龙(福建)数据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九冬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英 |
| 成立时间 | 2019年3月14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灯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合同能源管理;电
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
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
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
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娱
乐性展览;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摄像及视频
制作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体验
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
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 |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
(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1,954.72 | 2,526.27 |
| 负债总额 | 576.70 | 1,058.58 |
| 应收账款 | 905.37 | 584.52 |
| 净资产 | 1,378.02 | 1,467.69 |
| 项目 | 2024年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月-9月
(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2,490.19 | 1,731.41 |
| 营业利润 | 240.18 | 91.88 |
| 净利润 | 185.47 | 83.69 |
经核查,太龙(福建)数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也称“权利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也称“借款人”):福建千丝朵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太龙(福建)数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保证人按照其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即60%)对本合同之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其他相关事项:千丝朵的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GSX2025122297保2),对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龙数据的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GSX2025122306保2),对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1月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038.61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8%。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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