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钰(6882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天德钰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0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55,600股,并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实施、上市后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限售期为自行权日(2022年1月19日)起三年,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6名,限售股数量合计为3,465,741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8473%。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6年1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激励对象需遵守《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禁售期的规定: 1、激励对象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前述期限届满后的三年内,激励对象均承诺,其无论是否在公司任职,减持股份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2、激励对象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所有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及转让限制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65,74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天德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禁售期的规定。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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