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6:15:37 中财网
原标题:海顺新材: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4
年11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1月8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海顺新材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289.90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万股公司
股票已于2025年1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次过户股份数
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0%,过户价格为
6.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4
的《关于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
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
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2026年1月8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具体解锁情况需以《2025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评价
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2025年审计报告》公告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结合公司业绩和个
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最终解锁比例。若考核达标能够实现解锁,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若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将按照《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
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的要求且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
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
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公司应当至迟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的披露要求逐
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出售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持股期限要求的前提
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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