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7:30:54 中财网
原标题:盛弘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新能源”)的发展,实现与运营团队风险共担,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定,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盛弘新能源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

本次增资前,盛弘新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是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盛弘新能源拟新增注册资本1,369.43万元,其中,深圳鑫新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新能”)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202.50万元认缴盛弘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1万元,占增资后盛弘新能源注册资本总额的6.5%;深圳盛新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新能”)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850.00万元认缴盛弘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6.94万元,占增资后盛弘新能源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深圳创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能”)以货币资金人民币925.00万元认缴盛弘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8.47万元,占增资后盛弘新能源注册资本总额的5.00%。

本次增资完成后,盛弘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369.43万元,公司对盛弘新能源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78.50%,公司仍是盛弘新能源的控股股东,盛弘新能源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基于对盛弘新能源长远发展的综合考虑,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鑫新能、盛新能、及创新能是为公司实施本次增资扩股计划而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该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分配尚未完成,预计未来还将进一步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高管、核心骨干及核心员工参与。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天舜先生为鑫新能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柳女士,副总经理刘帅先生,副总经理赵庆河先生作为鑫新能的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增资扩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柳女士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鑫新能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增资扩股计划,其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方兴先生以及方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肖瑾女士、魏晓亮先生、杨柳女士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一)深圳鑫新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鑫新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C1BWD7A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丽湖社区沁园路综合楼30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天舜
成立日期:2024-02-04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合伙人类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有合伙企业份额
普通合伙人胡天舜201.54%
有限合伙人方兴40030.77%
有限合伙人魏晓亮604.62%
有限合伙人杨柳604.62%
有限合伙人刘帅604.62%
有限合伙人赵庆河201.54%
其他有限合伙人 小计68052.29%
合计 1300100.00%
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天舜先生为鑫新能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柳女士,副总经理刘帅先生,副总经理赵庆河先生为鑫新能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鑫新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鑫新能系员工持股平台,其他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管理团队成员以及公司骨干员工,各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经查询,鑫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盛新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盛新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9CYWF3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丽湖社区沁园路综合楼31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86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代伟
成立日期:2023-12-2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代伟先生持有30.00%的出资份额,其他有限合伙人持有70%的出资份额。

3、关联关系
盛新能不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4、盛新能系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为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公司骨干员工,各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经查询,盛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创新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创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10KX5X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粤兴三道9号华中科技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大楼B72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935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代伟
成立日期:2025-11-1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2、股权结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陈代伟先生持有40.4%的出资份额,其他有限合伙人持有59.6%的出资份额。

3、关联关系
创新能不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4、创新能系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为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公司骨干员工,各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经查询,创新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XMF5D
成立时间:2018-06-27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工业园5栋2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代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新能源发电及储能系统及设备、电能计量系统及设备、电子电力及监控产品、节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技术咨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施工、技术服务;新能源充电站的建设及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 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5,493.2316,992.49
负债总额33,066.0613,796.56
净资产2,427.173,195.93
项目2025年1-11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3,513.5512,349.33
营业利润-451.26597.56
净利润-451.261,448.77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增资方员工持股平台向盛弘新能源增资合计人民币1,369.43万元,增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金收入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盛弘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369.43万元。盛弘新能源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 额(万元)持股比 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 额(万元)持股比 例
深圳市盛弘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00.00%深圳市盛弘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5,000.0078.50%
   深圳鑫新能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414.016.50%
   深圳盛新能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636.9410.00%
   深圳创新能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318.475.00%
合计5,000.00100.00%合计6,369.43100.00%
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90035号),盛弘新能源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8,374.12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扩股的增发价格以不低于盛弘新能源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次盛弘新能源的估值为18,500万元。本次增资方合计出资额为3,977.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1,369.43万元,剩余部分计入盛弘新能源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2.9元/每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价格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盛弘新能源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是为了推动盛弘新能源的发展,实现与运营团队风险共担,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保持管理层和技术队伍的稳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长远的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业务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增资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及盛弘新能源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鑫新能累计发生的交易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实现与运营团队风险共担,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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