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参股公司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拟使用7,000万元,用于对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宝科技”)进行投资,取得铝宝科技35.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与前述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1月20日办理完成。 2、铝宝科技的股东迪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宝科技”)于2025年12月与深圳市强瑞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瑞合创”)、深圳市强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瑞共创”)、张国胜、肖辉、强晓阳、游向阳等6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其转让铝宝科技4.585%、4.585%、3.00%、2.00%、1.20%和0.63%的股权(合计16.00%)。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3、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公司拟放弃优先认购权。因游向阳先生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强晓阳先生系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放弃与其相关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情形。 4、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并主要将认购的权利让渡给董事、高管、核心员工,核心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长期地、更加尽心尽力地为公司服务,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铝宝科技的业绩增长贡献应有的力量,最终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是公司落地战略决策的必要之举;除此之外,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也存在自有资金充足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等方面的考虑。该等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对铝宝科技进行投资,取得铝宝科技35.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铝宝科技的股东迪宝科技于2025年12月与强瑞合创、强瑞共创、张国胜、肖辉、强晓阳、游向阳等6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其转让铝宝科技4.585%、4.585%、3.00%、2.00%、1.20%和0.63%的股权(合计16.00%)。 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公司拟放弃优先认购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次铝宝科技拟引入的新股东中,游向阳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强晓阳系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放弃与其相关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情形。 强瑞合创与强瑞共创系公司员工成立的投资平台;肖辉系公司员工;张国胜与公司不存在关系。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其中关联董事游向阳先生、左文广先生、张丽女士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铝宝科技引入的新股东(含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铝宝科技引入的新股东(含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强瑞合创 (1)公司名称:深圳市强瑞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1号405(4)成立时间:2025年11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114X43G (6)执行事务合伙人:尹黎 (7)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尹黎认缴66.67%;余珍认缴33.33%。近期该平台将增资并引入其他46名合伙人。 (8)主要历史沿革 强瑞合创系公司员工出资新设的专门用于投资铝宝科技的合伙企业。 (9)经查询,强瑞合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强瑞共创 (1)公司名称:深圳市强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1号406(4)成立时间:2025年11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29BAWX1 (6)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建良 (7)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余建良认缴66.67%;朱升穗认缴33.33%。近期该平台将增资并引入其他39名合伙人。 (8)主要历史沿革 强瑞共创系公司员工出资新设的专门用于投资铝宝科技的合伙企业。 (9)经查询,强瑞共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张国胜 (1)姓名:张国胜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4127281992******** (5)住址:河南省沈丘县 (6)经查询,张国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张国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关系。 4、肖辉 (1)姓名:肖辉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4305211978******** (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6)经查询,肖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肖辉先生系公司员工。 5、强晓阳(关联方) (1)姓名:强晓阳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6105281982******** (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6)经查询,强晓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关联关系:强晓阳先生系公司前任独立董事,自2025年6月23日起任期届满不再担任。 6、游向阳(关联方) (1)姓名:游向阳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4127241980******** (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6)经查询,游向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关联关系:游向阳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三、铝宝科技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6-06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沙塘创业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周张灿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模具、塑胶模具、汽车零配件、电脑配件、精密仪器设备、冲压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铝宝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铝宝科技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情形;除了公司向铝宝科技支付的增资款和股权转让款之外,也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不涉及公司向相关认购方收取或支付对价的情形。 强晓阳、游向阳等6个主体受让迪宝科技所持铝宝科技股权的时间与公司前次受让铝宝科技老股的时间间隔短,价格保持一致,系按照铝宝科技整体估值2亿元定价。该等价格是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方与迪宝科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强晓阳、游向阳等6个主体与迪宝科技签订的关于铝宝科技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受让方按照每一元出资额对应20元的价格出让所持铝宝科技的股权;2、铝宝科技工商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向迪宝科技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 投资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限期内支付投资款的,每逾一日,以未支付的投资款金额为基础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五计算违约金。因原股东为外资企业,如因外汇管制方面的原因导致投资人的款项无法及时到达原股东的银行账户内,不适用本条约定。 3、股权转让协议附件财务报表上未列明的因本协议签署之前的事项引致的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与铝宝科技相关的任何税务事项、债权债务事项、对外担保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诉讼事项等或有事项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迪宝科宝科技应当在铝宝科技实际发生损失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铝宝科技全额赔偿。 4、鉴于迪宝科技系以机器设备完成对公司的实缴出资650万元,相关的机器设备未经评估。本次投资完成后,铝宝科技应于3个月内组织对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值低于650万元,则迪宝科技应补足出资;除此之外,迪宝科技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1个月内就尚未实缴的150万元出资金额予以实缴。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强晓阳、游向阳等6个主体拟将所持铝宝科技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铝宝科技股权的优先认购权,必要性如下: 一方面,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并主要将认购的权利让渡给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核心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长期地、更加尽心尽力地为公司服务,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铝宝科技的业绩增长贡献应有的力量,最终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另一方面,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也存在自有资金充足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等方面的考虑。 该等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对铝宝科技的投资及后续在生产运营等方面的参与能够让铝宝科技的经营成效得到预期中的提升,则将有利于公司的财务表现以及在液冷散热细分领域的业务布局。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游向阳先生、强晓阳先生暂未发生除本次公司放弃对铝宝科技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九、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战略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核心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是公司落地战略决策的必要之举。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对参股公司东莞市铝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6%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对铝宝科技股权的优先认购权,并主要将认购的权利让渡给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核心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长期地、更加尽心尽力地为公司服务,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铝宝科技的业绩增长贡献应有的力量。该等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应回避表决。 4、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铝宝科技引入其他股东、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并主要将认购的权利让渡给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核心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长期地、更加尽心尽力地为公司服务,确保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铝宝科技的业绩增长贡献应有的力量,最终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是公司落地战略决策的必要之举;除此之外,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也存在自有资金充足性及控制投资风险等方面的考虑。该等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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