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科新源(301292):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9:45:45 中财网
原标题:海科新源: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拟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
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45.0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 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人持股比例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 (万元)
1海科新 源江苏思派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100.00%180,000.00
2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湖北)有限公司100.00%120,000.00
3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66.00%120,000.00
4    
  山东新蔚源新材料 有限公司100.00%30,000.00
合计450,000.00   
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
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浩科”)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
业务结算中心(以下简称“昆仑银行”)拟签订《保证合同》
,公司为债务人新源浩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方被担保方审议的担保 额度截至本次担 保前的担保 余额本次实际担 保发生额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金融机构是否关 联担保
公司新源浩科120,000.0087,254.003,000.0084,254.00昆仑银行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意见一致,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7JX3G66E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蔡家溪
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邱素芹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产品:25万吨电解液溶剂项目,包括10万吨/
年EC装置、10万吨/年EMC/DEC装置、5万吨/年DMC装置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新源浩科的资产
总额为1,707,256,307.53元,负债总额为
1,451,626,679.18元,净资产为255,629,628.35元。

2025年1-9月,新源浩科的营业收入为1,065,402,907.59
元,利润总额为-96,620,639.13元,净利润为-
94,182,229.22元。

11、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源
浩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新源浩科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
市公司直接持有新源浩科66%股份;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新源浩科34%股份。

13、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新源浩科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14、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新源浩科的担保金额乘以股权比例34%
为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新源浩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的具体
内容如下: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3、被担保方: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含期内利息、
逾期未付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
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
拍卖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
额为249,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92%,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89%。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拟签
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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