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综增强ETF建信 (159293): 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创业板综增强ETF建信 : 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6年1月13日 公告时间:2026年1月8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2 二、基金概况...........................................................................................................................................3 三、基金的募集和上市交易...................................................................................................................4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和前十名持有人...................................................................................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7 六、基金合同摘要.................................................................................................................................10 七、基金财务状况.................................................................................................................................10 八、基金投资组合.................................................................................................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重大事件揭示.................................................................................................................................1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16 附件: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18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5年12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类型: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6年1月6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9,159,397.00份。 6、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6年1月6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8元。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及其基金代码:基金简称:创业板综增强ETF建信,基金代码:159293 8、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259,159,397.00份(2026年1月6日)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1月13日 11、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4、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和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578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本基金发售日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5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份额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2)网下现金发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代理销售机构(排序不分先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8层/18层,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中信大厦82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59,143,000.00元,本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16,397.00元。上述认购资金已于2025年12月30日全额划入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认购利息将于最近一个结息日后划入基金托管账户。 本次基金募集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共计1,92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上述募集资金及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共计259,159,397.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已于2025年12月30日验资完毕,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2月30日获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2月30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59,159,397.00份。 (二)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6]7号2、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1月13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上市交易份额简称:创业板综增强ETF建信交易代码:159293。 5、本次上市交易份额为259,159,397.00份(截止2026年1月6日) 6、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8、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同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和前十名持有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情况 截至2026年1月6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928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34,418,77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52,562,660.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20.28%;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206,596,737.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79.72%。 (二)场内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截至2026年1月6日,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如下表。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总裁:谢海玉 联系人:郭雅莉 咨询电话:010-66228888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717859226P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2、股权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和奖惩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 4、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底,建信基金合同制员工595人、派遣制员工22人,合计61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7人,占4.38%;硕士研究生450人,占72.93%;本科118人,占19.12%;专科及以下学历22人,占3.57%。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有599人,占97.08%。 公司员工中,具有8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的有396人,占64.18%;具有5年以上8年以下金融从业经历的有83人,占13.45%;具有5年及以下金融从业经历的有138人,占22.37%。 5、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信息披露负责人:吴曙明 咨询电话:010-66228888 6、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明辉先生,硕士。201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应用统计专业,同年7月加入建信基金,历任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兼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职务。2021年10月27日起任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0月17日起任建信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2年12月23日起任建信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7月29日起任建信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12月24日起任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12月30日起任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8层/18层,北10 82 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号院中信大厦 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0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112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5〕219号 2、主要人员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运作经验,业务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可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能力。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于2015年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建投证券始终遵循“诚信、专注、成长、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马剑英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鹤、马剑英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1、本基金募集期间相关费用明细及节余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发售后至本公告书公告前的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3、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26年1月6日资产负债表如下(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截止到2026年1月6日,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8.2.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无。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无。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无。 8.9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8.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0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无。 8.10.2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8.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8.11.3其他资产构成 无。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截至2026年1月6日,本基金暂无其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建信创业板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