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华控01 :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债券代码:524554.SZ 债券简称:26华控01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4年7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89号”注册公开发行不超过46亿元(含4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00亿元(含6.0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6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无评级,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99.78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2.2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8.5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27亿元(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三次,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为3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2)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3)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3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1月9日(T-1日)15:00-17: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10、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2.00%-3.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1月9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1月9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展望稳定,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15、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有权推迟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6、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17、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5 3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年,附第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6年1月13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7年至2029年每年的1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6年1月13日至2031年1月12日。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9年1月12日。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31年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9年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将每年对主体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本期债券无评级。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三次,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为3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2)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3)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3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回售登记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若债券持有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进行回售申报,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00%-3.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1月9日(T-1日)15:00至17: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簿记系统认购单或《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比例;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6年1月9日17:00前提交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以下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此类包括不限于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材料等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6)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有效印章,如加盖非公章(部门章或业务章),需提供授权证明。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亦有权认定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同时簿记管理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机构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与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如先前已通过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投标,则不可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的方式申购,先前系统内投标标位仍为有效标位。 申购人使用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申购即视为同意《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1)中申购人承诺相关内容,并确认自身属于符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2)条件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已知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3)和《廉洁从业规定告知书》(附件4)的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若存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1)中第10条“申购人认购本期债券的资金来源中涉及发行人自身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的情况,投资者需于簿记当天向簿记管理人提供相关主体的认购信息以供披露,同时提供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2)。 投资者填写的簿记系统认购单及《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或承销机构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6年1月9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簿记建档系统应急处置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另外,凡以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或旗下产品参与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还应积极配合主承销商的穿透核查工作,提交在本期债券申购过程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之行为的证明文件。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6.00亿元(含)。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 100 手(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12日(T日)和2026年1月13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6年1月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申购文件及相关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利率或者价格优先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资金划付 1、通过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直接参与申购的并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系统确定认购数量并自行下载《配售缴款通知书》并不晚于缴款截止日即2026年1月13日(T+1日)17:00前通过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补充、分配账户信息。簿记管理人将以此为依据,为投资者办理债券过户手续。 2、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参与申购并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由簿记管理人于2026年1月12日(T日)向其发送《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投资者应不晚于缴款截止日即2026年1月13日(T+1日)15:00前将最终分仓账户信息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将以此为依据,为投资者办理债券托管手续。 3、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均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26年1月13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26华控01”和“配售账户股东代码+配售账户名称”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发送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1368976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就其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邮箱:dcm@huajinsc.cn; 电话:021-20377076、021-20377086;申购传真:021-20377071、021-20377073、021-20377179;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请正确填写和勾选专业投资者类型及相关事项。填写的投资者类别视为其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承诺且与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若因未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无法确定投资者类别或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在括号中“√”本机构为:(同时对《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内容第6条及第★款一并填写) (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B)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投资者勾选此类型,请下文继续确认★项) (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投资者勾选此类型,请下文继续确认★项) 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3.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E)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1 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F)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二、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投资者存在以下情形,即本投资者自身为或出资方包括(请在括号中“√”):( )下述情形均不存在。 ( )发行人(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具体为:(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具体为: 1 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 三、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投资者存在以下情形(请在括号中“√”): ( )下述情形均不存在。 ( )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 )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 )为发行人认购自己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 ( )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 )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B”理财产品或“D”合伙企业必填项(本表可根据产品数量自行添加):
( )是,且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但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不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如选“是”,请投资者配合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穿透核查材料。 本投资者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以及最终投资者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公告附件《风险揭示书》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在本期债券认购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恪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认购资金来源合法,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机构名称(公章): 签署日期:2026年1月9日 附件3:(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投资者申购本期债券即视为对本发行方案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并视为已经确认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方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方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存在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性,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将面临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方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4:(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部分,投资者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廉洁从业规定告知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活动中,应遵守相关廉洁从业规定,不得以以下方式向客户、潜在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商业贿赂;直接或者间接方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二)提供或收受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费用报销或其他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三)提供或收受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四)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五)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六)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七)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八)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九)以非公允价格为利益关系人配售债券或者约定回购债券; (十)违规泄露证券发行询价和定价信息,操纵证券发行价格; (十一)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十二)违规向发行人、投资者做出承销佣金部分返还、提供财务补偿等不当承诺或行为; (十三)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以上规定敬请知悉并共同遵守。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部分,投资者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申购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单一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4、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5、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1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6、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认购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附件2《专业投资者确认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明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文件传真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7、投资者须通过以下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以邮件或传真发送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以邮件或传真以外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21-20377071、021-20377073、021-2037717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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