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民生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96,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9元/股,支付金额为14,999,3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 10 30 2025 11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96,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9元/股,支付金额为14,999,3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东诚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诚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21,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81%,最高成交价为14.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86,273.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9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01月0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321,9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1%,成交的最高价为12.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8,134,975.35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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