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宝安投资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48952.SZ 债券简称: 24宝安投资01 债券代码: 524315.SZ 债券简称: 25宝安投资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4宝安投资01,全称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3+2)年,于2024年10月22日起息。 25宝安投资01,全称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3+2)年,于2025年6月17日起息。 二、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原监事会成员情况 发行人原监事会成员为张冬青(监事会主席)、廖向新(监事)、杨璐(监事)、杨波(职工监事)、汪础(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策,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即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监事相关职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三)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及公司治理结构变动情况已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之日,前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 影响分析 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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