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16:05 中财网

原标题:莱尔科技: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代码:688683 股票简称:莱尔科技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目 录............................................................................................................................1
释义................................................................................................................................3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8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20
...........................................................20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23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23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第五节相关中介机构声明.......................................................................................25
第六节备查文件.......................................................................................................30
一、备查文件.......................................................................................................30
二、查询地点.......................................................................................................30
三、查询时间.......................................................................................................30
释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和具体发行与承销方案。

(4)2025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5年11月21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63号),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5年11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5年12月1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同意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25日向本次发行的13名获配对象发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上述获配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50002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29日止,主承销商已收到获配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9,599,722.16元。

2025年12月30日,主承销商在扣除发行人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500023 2025 12 3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年 月 日,公司本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5,919,87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599,722.1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919,87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47,897,123.29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9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6.96元/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96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3、发行数量
本次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5,919,87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46,553,378股;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7,418,397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4、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9,599,722.1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782,72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816,994.29元。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唐沁244,8076,599,996.72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90,20723,999,980.726
3董卫国853,11522,999,980.406
4陈学赓593,47115,999,978.166
5卢春霖593,47115,999,978.166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6,37914,999,977.846
7许昌370,9199,999,976.246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3,8278,999,975.926
9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 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0田万彪296,7357,999,975.606
1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6 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6,7357,999,975.606
合计5,919,871159,599,722.16-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1、首轮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5年9月18日(T-3日)至2025年9月23日(T日)竞价日期间,在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关联方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0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9家,其他投资者13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4家,合计116名投资者(已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2、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因首轮认购不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启动追加,追加认购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下午13:00-15: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根据追加认购资金的情况决定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在追加发行阶段,《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追加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的发送对象,除首轮认购的发送对象外,无新增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三)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9月23日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13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家投资者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保证金;剩余10家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合计人1,600 13
民币 万元,上述 家投资者均为有效报价。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申购对象 类型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保证金 (万元)是否为 有效报 价
1唐沁其他投资者30.394,000.00160.00
2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 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者27.02800.00160.00
3田万彪其他投资者26.96800.00160.00
4董卫国其他投资者30.03900.00160.00
   29.031,600.00  
   28.032,300.00  
5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者27.59800.00160.00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27.88800.00不适用
   27.38900.00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8.821,200.00160.00
   27.781,500.00  
8陈学赓其他投资者29.29800.00160.00
   27.271,600.00  
9许昌其他投资者29.25800.00160.00
   28.56900.00  
   27.881,000.00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9.111,100.00不适用
   28.112,200.00  
   27.012,400.00  
1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者27.10800.00160.00
12卢春霖其他投资者29.29800.00160.00
   27.271,600.0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8.39800.00不适用
   26.96800.0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96元/股。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份数量低于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且有效认购家数不超过35家。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协商后决定以26.96 /
首轮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2、追加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9月23日13:00-15: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1家投资者(为首轮认购且获配的投资者)回复的《追加申购报价单》,为有效申购,具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申购对象 类型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保证金 (万元)是否为 有效报 价
1唐沁其他投资者26.96700.00不适用
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于2025年9月23日13:05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按照投资者实际认购金额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

(四)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1、竞价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9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418,386股,获配总金额为199,999,686.56元,确定13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2025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唐沁1,743,32246,999,961.12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90,20723,999,980.726
3董卫国853,11522,999,980.406
4陈学赓593,47115,999,978.166
5卢春霖593,47115,999,978.166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6,37914,999,977.846
7许昌370,9199,999,976.246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3,8278,999,975.926
9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 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0田万彪296,7357,999,975.606
1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6,7357,999,975.606
合计7,418,386199,999,686.56- 
2、最终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25日向上述13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资者唐沁因资金安排,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了缩量认购意向。经各方审慎协商,获配投资者唐沁与发行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最终完成部分缴款,实际认购金额为6,599,996.72元。除前述投资者外,其他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唐沁244,8076,599,996.72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0,207 23,999,980.72 6

3董卫国853,11522,999,980.406
4陈学赓593,47115,999,978.166
5卢春霖593,47115,999,978.166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6,37914,999,977.846
7许昌370,9199,999,976.246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3,8278,999,975.926
9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 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0田万彪296,7357,999,975.606
1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6,7357,999,975.60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6,7357,999,975.606
合计5,919,871159,599,722.16-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唐沁

姓名唐沁
性别
身份证号5116811989********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认购数量244,807股
限售期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619 505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号 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890,207股
限售期6个月
3、董卫国

姓名董卫国
性别
身份证号3201131968********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
认购数量853,115股
限售期6个月
4、陈学赓

姓名陈学赓
性别
身份证号3501021973********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认购数量593,471股
限售期6个月
5、卢春霖

姓名卢春霖
性别
身份证号3501021971********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593,471 股
 6个月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 大厦A座506号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认购数量556,379股
限售期6个月
7、许昌

姓名许昌
性别
身份证号6204021993********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认购数量370,919股
限售期6个月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10000062562113E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15楼
 严晓珺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33,827股
限售期6个月
9、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10115350681766A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7层17054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高安路107号1层
法定代表人朱俊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96,735股
限售期6个月
10、田万彪

姓名田万彪
性别
身份证号2301031970********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认购数量296,735股
限售期6个月
1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1330621MA2JUYEE8Y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199 B 5 -028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创意路 号 幢 楼 (东区)
通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鑫海大厦7楼708室
法定代表人黄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96,735股
限售期6个月
1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70202MA3CM213X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号3层301F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09
法定代表人么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 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96,735股
限售期6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96,735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唐沁、董卫国、陈学赓、卢春霖、许昌、田万彪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

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时间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莱尔科技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A类专业投资者,唐沁属于B类专业投资者,董卫国、许昌属于普通投资者C5,陈学赓、卢春霖、田万彪属于普通投资者C4,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经核查,上述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剑峰
保荐代表人: 赵宇、彭俊
项目协办人: 龚佳春
5073 C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 号华海金融创新中心 座
办公地址:
1401-1408、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电话: 0755-83199599
传真: 0755-88985863、0755-8898586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李忠
经办律师: 王怡妮、蔡霖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电话: 0755-88265288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 吴梓豪、赵亮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四)验资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 吴梓豪、赵亮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 (股)持有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 数量(股)
1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72,241,00046.55%A股流通股-
2范小平13,575,0608.75%A股流通股-
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59,0005.00%A股流通股-
4龚伟全3,796,4932.45%A股流通股-
5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瑞廷守雅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1,978,3561.27%A股流通股-
6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1,507,1490.97%A股流通股-
7石永华1,379,0620.89%A股流通股-
8郭瑛1,303,0320.84%A股流通股-
9刘学恒1,231,6470.79%A股流通股-
10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瑞廷多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1,200,8000.77%A股流通股-
合计105,971,59968.28%--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 (股)持有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 数量(股)
1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72,241,00044.84%A股流通股-
2范小平13,575,0608.43%A股流通股-
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59,0004.82%A股流通股-
4龚伟全3,796,4932.36%A股流通股-
5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瑞廷守雅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1,978,3561.23%A股流通股-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 (股)持有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 数量(股)
6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1,507,1490.94%A股流通股-
7石永华1,379,0620.86%A股流通股-
8郭瑛1,303,0320.81%A股流通股-
9刘学恒1,231,6470.76%A股流通股-
10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瑞廷多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1,200,8000.75%A股流通股-
合计105,971,59965.78%--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5,919,87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是对公司产能的重要扩充,有利于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及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5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三、审计机构声明
四、验资机构声明
以上声明均附后。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
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三、查询时间(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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