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成都智明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16:04 中财网
原标题:智明达:成都智明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0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1.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8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71%。

2.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0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37%。

3.副总经理万崇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1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合计17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1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事、联席董事长江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7,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57%;董事、总经理龙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5%;副总经理万崇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7%。

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6,278,999股股份已于202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73,906,404股,本公告所述占比均为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江虎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09,162股
持股比例0.062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109,162股

股东名称龙波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01,339股
持股比例0.058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101,339股

股东名称万崇刚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25,504股
持股比例0.014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25,50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江虎109,1620.0628%江虎担任共青城智为执 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智为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7,819,9514.4966% 
 合计7,929,1134.559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江虎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10日
减持数量27,29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27,290股
减持价格区间38.01~41.92元/股
减持总金额1,091,591.90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157%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57%
当前持股数量81,872股
当前持股比例0.0471%

股东名称龙波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10日
减持数量25,3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24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25,300股
减持价格区间35.82~40.25元/股
减持总金额949,835.00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34股
减持比例0.0145%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46%
当前持股数量76,039股
当前持股比例0.0437%

股东名称万崇刚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10日
减持数量6,376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12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6,376股
减持价格区间38.13~41.10元/股
减持总金额250,183.60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0.0037%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37%
当前持股数量19,128股
当前持股比例0.0110%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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