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001203):2025年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被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20:41:07 中财网
原标题:大中矿业:关于2025年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被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被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可转债转股情况: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大中转债”自2023年2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5年10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大中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5,845,703张,金额合计584,570,300元,转股数量为54,326,52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85,468,000元“大中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54,407,108股,占“大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3.61%。其中“大中转债”转股使用库存股29,326,673股、新增股份25,080,435股,新增股份占“大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66%。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大中转债”金额为人民币934,426,000元,占“大中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1.48%。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被动跨越65%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发行的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众兴EB01”,债券代码“117233”,以下简称“一期可交债”)于2025年12月31日进入换股期。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5日因债券持有人将面值447,480,000元的可交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被动减持34,421,515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的持股比例从66.21%减少至62.92%,权益变动比例被动跨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变动报告书》。

4、其他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截至2026年1月5日,梁欣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至7.00%。

一、“大中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公开发行1,5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1.3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152,0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0月1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12707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3年2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因2022年、2024年半年度、2024年利润分配将转股价格由11.36元/股调整为10.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9日、2024年10月23日、2025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因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大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大中转债”的第一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30张。“大中转债”的第二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0张。根据相关规定,回售有效申报的1,060张“大中转债”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大中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为5,845,703张,金额合计584,570,300元,转股数量为54,326,52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9,344,260张。自2025年10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 (2025年9月30日) 本季度股份 数量变动情 况(股)本次变动后 (2025年12月31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 流通股217,734,04214.4430,000217,764,04214.20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290,289,03285.5625,027,3611,315,316,39385.80
总股本1,508,023,07410025,057,3611,533,080,435100
注:本季度股份数量变动包含可转债转股、董事锁定股变化等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增持、可转债转股、一期可交债换股等原因导致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前次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增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年5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66.21%。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9月6日,林圃正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14,160,432股,占公司2024年9月6日总股本1,508,021,588股的0.9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变动权益数量未达到1%,无需单独公告。

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林圃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423,300股,占公司2025年5月6日总股本1,508,021,588股的0.0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未触及1%或5%的整数倍,无需单独公告。

2025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共计25,058,847股,其中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1,486股,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25,057,361股。

额8亿元,债券期限3年。2025年12月31日,众兴集团的一期可交债进入换股期。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5日因债券持有人将面值447,480,000元的可交债换股,导致众兴集团被动减持34,421,515股。

因众兴集团一期可交债换股影响,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跨越6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列示如下(含2024年5月22日至今主动权益变动未达单独公告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4年5月22日)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6年1月5日)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众兴集团729,524,40049.06665,365,66743.40
林来嵘203,083,99513.66203,083,99513.25
安素梅18,890,6001.2718,890,6001.23
安凤梅3,400,0000.233,400,0000.22
林圃生3,000,1000.2033,160,6182.16
林圃正16,532,2001.1130,692,6322.00
牛国锋10,000,0000.6710,000,0000.65
合计984,431,29566.21964,593,51262.92
注:1、众兴集团及林圃生先生前后持股比例与上文所述权益变动事项有差异系众兴集团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29,737,218股,已全部由林圃生先生受让,上述股份增减持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划转,不会对一致行动人之间权益变动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8日、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及《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为12,214,289股,以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总股本1,520,866,146股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63.42%。

3、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当时总股本计算。

四、其他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公司前次披露梁欣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年5月22日梁欣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8.17%。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9月6日,梁欣雨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
股份14,160,432股,占公司2024年9月6日总股本1,508,021,588股的0.9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变动权益数量未达到1%,无需单独公告。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截至2026年1月5日,梁欣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7.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梁欣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列示如下(含2024年5月22日至今主动权益变动未达单独公告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4年5月22日)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6年1月5日)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梁欣雨111,906,0007.5397,745,5686.38
梁宝东8,618,8590.588,618,8590.56
梁保国1,000,0000.071,000,0000.07
合计107,364,4278.17107,364,4277.00
注:1、上表中比例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为12,214,289股,以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总股本1,520,866,146股计算梁欣雨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7.06%。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众兴集团一期可交债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众兴集团持股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众兴集团一期可交债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众兴集团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472-5216664进行咨询。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转/换股业务情况汇总表、转/换股明细。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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