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和而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20:35:12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主要用于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次刘建伟先生计划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述规则约定的减持数量。

本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含本数)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建伟18,417,8312.0000%
注:总股本为公司最新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截至目前,上述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增、减持方面的承诺,但在其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后皆须遵循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或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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