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方中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20:35:12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6、大连金投在受让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时承诺:在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取得欧力士科技租赁持有的上市公司23.85%股份,至欧
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原承诺期限届满(即2021年11月11日)期
间,本公司如有减持行为的,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东方中科上市发行价。若违反锁定期满后
关于减持意向或减持价格承诺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东方中科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的承诺期限已于2021年11月11日届满,大连金投在
承诺期限内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不存在违反此前已
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7、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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