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9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20:45:17 中财网
【20:39 中航泰达: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北京汇智聚英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不高于 2,820,0002.00%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0个交易日 后的 3个月内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员工资金 需求
注释:
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
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0:39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刘萍女士持有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刘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20:39 九丰能源: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发投资”)、杨影霞女士、杨小毅先生分别持有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股份72,631,238股、31,127,678股、20,794,296股、6,917,259股、736,247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704,032,658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的10.32%、4.42%、2.95%、0.98%、0.10%。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盈发投资、杨影霞女士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杨小毅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后合计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方式及数量:
1、张建国先生计划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0,700股、5,542,3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24%、0.79%。

2、蔡丽红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3、盈发投资计划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6,800股、2,991,7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31%、0.42%。

4、杨影霞女士、杨小毅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184,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03%。

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6 1 29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 年 月 日(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至2026年4月28日。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相关承诺的要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盈发投资、杨影霞女士、杨小毅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39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郑敏敏、股东戴冬雅分别持有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666,496股、5,2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56%、1.4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郑敏敏、戴冬雅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16,624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3895%)、1,300,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3574%),郑敏敏和戴冬雅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前,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主体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郑敏敏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持股数量5,666,496股
持股比例1.5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5,666,496股
股东名称戴冬雅
1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股东
持股数量5,200,000股
持股比例1.4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5,2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郑敏敏5,666,4961.56%戴冬雅与郑敏敏为母子关系。
 戴冬雅5,200,0001.43%戴冬雅与郑敏敏为母子关系。
 合计10,866,4962.9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郑敏敏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416,62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89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16,62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16,624股
减持期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戴冬雅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57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00,000股
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董事、总经理郑敏敏承诺
郑敏敏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及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如下:“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五、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3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六、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2、公司股东戴冬雅承诺
戴冬雅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及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如下:“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上述锁定期满后,在郑敏敏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郑敏敏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郑敏敏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四、在郑敏敏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五、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4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六、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3、公司股东郑敏敏、戴冬雅承诺


【20:39 宏盛股份:宏盛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中科”)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9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85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594%;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常州中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下列减持规定:集中竞价交易: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常州中科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大宗交易: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常州中科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1
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20:39 毕得医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股东舟山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曦管理”)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17,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股东舟山兰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旦管理”)持有公司股份3,584,6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其中69,48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15,129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吴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5,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6%。欣曦管理、兰旦管理、吴波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毕得医药10.00%的股份。

欣曦管理、兰旦管理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吴波本次拟减持的股份系公司原股东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华永创”)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流动性需求,股东欣曦管理、兰旦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波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欣曦管理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36,06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3,5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0.40%;兰旦管理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81,5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3,5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股东吴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81,7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39 福立旺: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控股股东WINWINOVERSEASGROUPLIMITED(以下简称“WINWIN”)持有公司股份103,760,4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8773%,其中:70,408,862股为IPO前取得,33,351,545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WINWIN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77%。

本次减持期间,公司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控股股东WINWIN承诺,将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部分的股份,在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减持所得资金,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本次财务资助的有效期不低于一年。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1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WINWIN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20:39 振华风光: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或“公司”)股东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和兴”)持有公司股份33,754,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8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正和兴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合 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20:39 盛科通信:盛科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9,8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上述股份均为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4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股东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产业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3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产业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1
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产业基金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因此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受比例限制。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20:39 盟科药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MicuRx(HK)Limited(以下简称“盟科香港”)持有公司股份70,020,4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其中26,477,060股已于2025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7,671,535股已于2026年1月5日
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12月2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盟科香港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股东盟科香港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668,1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盟科香港由MicuRxPharmaceuticals,Inc.(以下简称“盟科开曼”)100%持有,盟科开曼部分股份由公司外籍个人股东和员工持有,本次减持主要是为满足外籍股东和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1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ZHENGYUYUAN(袁征宇)、李峙乐(已离
任)承诺不通过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39 山外山: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圆外圆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外圆”)、重庆德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德祥”)、重庆德瑞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德瑞”)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外山”、“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高光勇先生系上述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高光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86,798,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且已于2025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圆外圆、重庆德祥、重庆德瑞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74,710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遵守其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因公司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后的发行价。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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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部分董事的持股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望全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任鹏飞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晓丽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收到股东陈望全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陈望全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16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22.32%,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2%),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收到股东任鹏飞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任鹏飞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16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22.32%,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2%),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收到股东高晓丽女士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高晓丽女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16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22.32%,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2%),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29 亚威股份:关于部分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决定。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个人增持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等。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姓名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1施金霞1,790,0000.33%
2潘恩海947,4000.17%
3朱鹏程997,7000.18%
合计3,735,1000.69% 
7、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9 新金路: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彭朗94,5750.0146%
吴洋40,5750.0063%
刘祥彬72,2430.0111%
成景豪43,1500.0067%
张振亚42,9000.0066%
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9 智能自控: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期间及比例:
序 号股东名称拟减持方式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份 数量 不超过(股)拟减持股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
1李耀武集中竞价自2026年1月29 日起至2026年4 月28日止3,550,0001.00%
2吴畏集中竞价自2026年1月29 2026 4 日起至 年 月28日止3,550,0001.00%
3杜学军集中竞价自2026年1月29 日起至2026年4 月28日止1,110,0000.31%
4仲佩亚集中竞价自2026年1月29 日起至2026年4 28 月 日止400,0000.11%
合计   8,610,0002.42%
4、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其他: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畏、杜学军、仲佩亚承诺:本人在智能自控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0:29 和而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主要用于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次刘建伟先生计划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述规则约定的减持数量。

本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含本数)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建伟18,417,8312.0000%
注:总股本为公司最新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截至目前,上述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增、减持方面的承诺,但在其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后皆须遵循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或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0:29 先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股东:石政民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石政民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8、石政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29 同洲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买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拟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7,524,396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实施权益分派、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9、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20:29 东方中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6、大连金投在受让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时承诺:在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取得欧力士科技租赁持有的上市公司23.85%股份,至欧
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原承诺期限届满(即2021年11月11日)期
间,本公司如有减持行为的,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东方中科上市发行价。若违反锁定期满后
关于减持意向或减持价格承诺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东方中科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的承诺期限已于2021年11月11日届满,大连金投在
承诺期限内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不存在违反此前已
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7、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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