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21:06:02 中财网
原标题:鹏辉能源: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拟制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及修订了以下内部治理制度:

序号制度名称变动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修订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修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修订
4《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修订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修订
6《独立董事制度(草案)》修订
7《关联(关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修订
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修订
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修订
10《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修订
11《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制定

12《ESG管理制度(草案)》制定
13《董事提名政策(草案)》制定
14《股东通讯政策(草案)》制定
上述第1项至第5项、第7项至第10项、第11项至第14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第6项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制度实施后,对应的原制度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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