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美谷(000615):申请撤销部分退市风险警示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4:07:30 中财网
原标题:*ST美谷:关于申请撤销部分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部分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3.若此次退市风险警示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因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而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交易仍因公司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而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30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2025年11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1月17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5)鄂06破1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本次撤销部分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此次退市风险警示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因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而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交易仍因公司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而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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