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92079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东和新材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和新材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情况 (一)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6年度关联方克瑞默(营口)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仓储服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0万元。 3、公司预计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 200,00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南方矿产 名称: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矿产”) 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45-251号守时商业大厦B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ZHANG QINGBIN(张庆彬) 注册资本:港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耐火原料的国际贸易 实际控制人:ZHANG QINGBIN(张庆彬) 关联关系:系持有东和新材5%以上股份的股东ZHANG QINGBIN(张庆彬)先生控制的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南方矿产2025 年度1-11 月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886.10 万港元,净资产1,181.43万港元,营业收入13,833.59万港元,净利润665.45万港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与公司具有多年业务往来历史,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克瑞默(营口)供应链有限公司 名称:克瑞默(营口)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范屯/光辉屯 10-华海仓储有限公司办公综合楼食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魏强 注册资本:29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持有东和新材5%以上股份的股东ZHANG QINGBIN(张庆彬)先生控制的公司。 3、毕胜民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职务:担任公司董事长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 18.5380%的股份,与毕一明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 4、毕一明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职务:担任公司总经理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 10.8289%的股份,与毕胜民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第1、2项: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3项: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1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第3项,关联董事毕胜民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宝华已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先后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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