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9:41:00 中财网
原标题:三协电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三协电机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迩特”)40%的股权以1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俊华,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为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针对上述事项,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与摩迩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新增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原预计金额累计已发 生金额新增预计发生 金额调整后预计发生 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劳务采购驱动器、编码 器、技术服务、开 拓市场推广维护服 务、PM电机等11,800,000.00-8,000,000.0019,800,000.008,857,659.02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预计业务量增加。
出售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销售电机等132,000,000.00--132,000,000.0068,524,378.00-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产品、商 品-------
其他关联租赁1,058,000.00--1,058,000.00529,000.00-
合计-144,858,000.00-8,000,000.00152,858,000.0077,911,037.02-
注1:以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及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初步统计的不含税金额,具体以公司审计数据为准。

注2:关联租赁金额为含税金额。

注3: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金额包括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和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新增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序 号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2026年新增预计日 常性关联交易金额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采购 PM电机等8,000,000元
(二)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名称注册 资本住所企业类 型法定代 表人主营业务
摩迩特 电机 (常 州)有 限公司100 万元 人民 币常州经济 开发区潞 城富民路 218号 3 号楼 1层 西侧有限责 任公司 (自然 人投资 或控 股)吴俊华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 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 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增关联方关系概述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对公司的正常营业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故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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