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电机(92010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三协电机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迩特”)40%的股权以1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俊华,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为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针对上述事项,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与摩迩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新增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关联租赁金额为含税金额。 注3: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金额包括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和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新增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1、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需要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对公司的正常营业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故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起计算。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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