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9:35:25 中财网
原标题:万通发展: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33.99%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30.48%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110000102601982E □不适用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1100001025951645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12月30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成非交易过户减少公司股份62,922,770股。同日,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成非交易过户减少公司股份3,304,371股。此外,万通控股于2025年9月10日被司法拍卖1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7%,已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后,642,638,930
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股减少至
576,284,189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3.99%减少至30.48%。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 (股)变动前 比例(%)变动后股数 (股)变动后 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嘉华控股364,389,14119.28361,084,77019.10非交易过户2025/12/30
万通控股278,249,78914.72215,199,41911.38非交易过户2025/11/20 - 2025/12/30
合计642,638,93033.99576,284,18930.48//
注: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从1,916,916,076股减少至1,890,412,47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非交易过户而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561,110,56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97.37%,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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