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博迈科(603727):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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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8:5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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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博迈科: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
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
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 | 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7.00 | 4.95 | 是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78,945.97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17.5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7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的单位提供担
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博迈科”)于2025年12月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滨海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7.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授信机构 | 保证方式 | 是否有反
担保 | 期限 |
| 天津博迈科 | 公司 | 4.00 | 中国银行
滨海分行 | 连带责任
保证 | 否 | 2025/12/16-2026/12/9 |
| 天津博迈科 | 公司 | 3.00 | 交通银行
天津分行 | 连带责任
保证 | 否 | 2025/12/22-2026/12/2 |
| 合计 | — | 7.00 | — | — | —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
博迈科、天津
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
博迈科、
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 其他:公司 |
| 市公司持股情况 |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 | 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
公司分别持股29.50%、13.31% | | |
| 法定代表人 | 彭文成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239661863L | | |
| 成立时间 | 2002年8月15日 | | |
| 注册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 | |
| 注册资本 | 28171.9277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 | |
| 经营范围 | 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石化设备、采矿设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和调试;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
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机电设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维修和调试;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钢
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机
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销;自有房屋租赁;代办保税货物仓
储;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
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
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91,806.79 | 446,737.70 |
| | 负债总额 | 131,378.61 | 171,272.70 |
| | 资产净额 | 260,428.18 | 275,465.00 |
| | 营业收入 | 14,037.76 | 121,446.95 |
| | 净利润 | -8,117.87 | 9,451.8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
博迈科与
中国银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债务人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债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 |
| 保证人 |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担保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之本金及其发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
| 保证额度
有效期 | 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9日止 |
| 保证期间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二)天津
博迈科与
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 债务人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债权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
| 保证人 |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担保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 保证额度
有效期 | 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日止 |
| 保证期间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全资子公司天津
博迈科为公司向银行申请7.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用途 | 实际担保总额 | 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 综合授信 | 9.18 | 28.48 |
| 项目履约 | 28.71 | 89.09 |
| 合 计 | 37.89 | 117.57 |
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