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润药0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15348.SH 债券简称:23润药 01 债券代码:240905.SH 债券简称:24润药 01 债券代码:240906.SH 债券简称:24润药 02 债券代码:524063.SZ 债券简称:24润药 Y1 债券代码:524064.SZ 债券简称:24润药 Y2 债券代码:524112.SZ 债券简称:25润药 01 债券代码:524254.SZ 债券简称:25润药 03 债券代码:524322.SZ 债券简称:25润药 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撤销监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商”或“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23润药 01”、“24润药 01”、“24润药 02”、“24润药 Y1”、“24润药 Y2”、“25润药 01”、“25润药 03”、和“25润药 05”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各期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中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3年 5月 8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润药 01”,债券代码“115348.SH”),发行规模 20亿元,发行期限 3年期,票面利率 3.09%。 2024年 4月 15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润药 01”,债券代码“240905.SH”),发行规模 12亿元,发行期限 3年期,票面利率 2.45%。 2024年 4月 15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润药 02”,债券代码“240906.SH”),发行规模 18亿元,发行期限 5年期,票面利率 2.63%。 2024年 12月 9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润药 Y1”,债券代码“524063.SZ”),发行规模 25亿元,发行期限 3+N年期,票面利率 2.15%。 2024年 12月 9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润药 Y2”,债券代码“524064.SZ”),发行规模 5亿元,发行期限 5+N年期,票面利率 2.26%。 2025年 1月 13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润药 01”,债券代码“524112.SZ”),发行规模 16亿元,发行期限 3年期,票面利率 1.92%。 2025年 4月 22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润药 03”,债券代码“524254.SZ”),发行规模 4亿元,发行期限 3年期,票面利率 1.93%。 2025年 6月 13日,发行人发行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润药 05”,债券代码“524322.SZ”),发行规模 30亿元,发行期限 3年期,票面利率 1.82%。 二、本次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5年 12月 25日公告的《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变动事项如下: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原法定代表人为邬建军先生,原监事会成员为王宏杰女士、郭佳女士和刘元元女士。 (二)变更原因及相关决策情况 经公司股东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由邬建军调整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郭霆担任。 经公司股东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公司治理新要求等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撤销监事会等进行修订,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新修订生效的《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监事相关职权。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章程修订、工商变更情况 本次变动系发行人正常的组织架构调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由发行人股东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公司章程已完成修订,上述事项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相关事件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润药 01”、“24润药 01”、“24润药 02”、“24润药 Y1”、“24润药 Y2”、“25润药 01”、“25润药 03”、“25润药 05”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本次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各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