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8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 《<公司章程(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 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 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期 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 《议事规则》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 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 中(如适用)。 《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 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 用)》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 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 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 行上市后适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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