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002321):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 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新塘”)继续提供不超过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 超过2026年12月31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不计利息。 2、本次关联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杭州华英新塘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提供无息财务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2,900万元,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其他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鉴于现有财务资助额度即将到期,结合杭州华英新塘经营发展对 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提供不超过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 超过2026年12月31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不计利息。杭州华 英新塘的其他股东杭州新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昇”)将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不超过2,786.28万元的财务资助。 2、关联关系说明 许水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新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 均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杭州东合羽绒 制品有限公司第00010515号房权证5幢)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 174,157.51万元,净资产71,172.4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316,888.72万元,净利润9,665.75万元;2025年9月30日的总资 产206,784.92万元,净资产80,179.0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 入269,557.29万元,净利润9,006.55万元。(注:2024年度数据 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主要股东:公司持股51%;杭州新昇持股49%。 9、与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华英新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杭州华英新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杭州华英新塘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1、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情况:杭州新昇持有杭州华英新塘 49%的股权,杭州新昇已按照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杭州华英新塘提 供财务资助。经查询,杭州新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金额:公司与杭州新昇分别向杭州华英新塘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上限分别为2,900万元、2,786.28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期限: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3、资金用途: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4、借款利率:不计利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由杭州华英新塘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提供,旨在 加速羽绒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杭州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业务、资金及风险管控方面均受公司实质控制,资金安全可有效保障。目前,杭州华英新塘经营状况稳健,整体风险可控。为最大限度降低资助风险,公司将持续监控其经营与财务动态,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对其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杭州华英新塘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羽绒业务快 速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杭州华英新塘经营状况稳健,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监控其经营与资金使用情况,强化风险管控。 同时,杭州新昇也将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八届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其经营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含关联借款)总金额为4,084.59万元,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或其控制的企业申请了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本息余额为人民币5,381.37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关联方杭州新昇提 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96万元。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376.67万元 (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3%,系因 重整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依据分期还款协议已出现逾期,公司已通过催告及法律诉讼等方式积极催收,并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公司将依据进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处理,预计不会对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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