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000011):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1:26:40 中财网
原标题:深物业A: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5-72号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投控”)持有的原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原投控物业”)100%股权。鉴于原投控物业部分土
地资产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处理的复杂性,为保持原投控
物业股权转让后的稳定和发展,深投控、深圳市深投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发展”)与公司共同签署《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经营管理
标的资产范围为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剥离至深投控的33项
土地房产,面积合计219,248.56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
207,548.56平方米,土地面积11,700平方米)。公司根据协
议约定代行深投控与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和承担标的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维修、经营租赁和安
全责任,负责和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税费,负责和承
担有关标的资产纠纷处理的一切费用等所有事宜,涉及到安
全责任、信访维稳责任的,由公司负责处理。同时约定,以
经审计的标的资产年租金总收入(含税)为基数,按年度租
金总收入(含税)的25%向深投发展一次性支付上一年度租
金收益分成。

经协商一致,为保证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公司租赁板块
业务稳定,拟签署补充协议,委托期限自2026年1月1日
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
移,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租金收益分成。深投控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
(深投发展代深投控行使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属
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剥离土地房产委托经营
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
易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服务符合各方的经营需求,有
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
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
审议。

此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此次交易未
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
楼、19楼;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
资大厦18楼、19楼;
(5)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6)注册资本:33586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8)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
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
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
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
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
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
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成立于2004年,由原深圳
市投资管理公司、商贸控股公司、建设控股公司三家资产经
营管理公司合并新设,现已发展成为以科技金融、科技产业、
商贸流通、城市运营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投控注
册资本335.86亿元,资产总额超1.2万亿元,年营业收入超
2700亿元;连续六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2025年位居
榜单第414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
121,965,486.09万元,净资产41,371,195.47万元,2024年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38,086.80万元,净利润1,309,838.71
万元。

2.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5
层东侧;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
资大厦15层东侧;
(5)法定代表人:刘洋;
(6)注册资本:509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71676C;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深投发展成立
于1997年8月,是深投控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物业
资产运营、酒店经营、物业管理三大板块。截至2024年12
月31日,总资产47,176.27万元,净资产27,232.56万元,
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831.85万元,净利润836.51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
控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经查询,深投控、深投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原标的资产为33项,面积合计219,248.56平方米(其
中房产面积207,548.56平方米,土地面积11,700平方米)。

现标的资产调整为32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办公、住宅、
单身宿舍、工业厂房、停车场等,管理面积合计210,837.86
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199,137.86平方米,土地面积11,700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为完成受托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人员薪酬、确保生产
安全的维修整改费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法律诉讼律师服
务费、办公经费(含交通、差旅及其它费用)、代管费用等
成本支出情况及历史情况,测算成本费用固定比率,沿用原
协议约定,作为按实际年度租金收入给付的费用比例。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委托方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方2: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1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
年12月31日止。

(三)委托管理模式及委托服务费用
委托管理模式仍按原协议执行。公司根据原协议约定代
行深投控与标的资产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和承担
标的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维修、经营租赁和安全责任,负
责和承担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税费,负责和承担有关标的资
产纠纷处理的一切费用等所有事宜,涉及到安全责任、信访
维稳责任的,由公司负责处理。同时,仍以经审计的标的资
产年租金总收入(含税)为基数,按年度租金总收入(含税)
的25%向深投发展一次性支付上一年度租金收益分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除原协议约定外,新增条款:委托期间内,深投控可结
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调整标的资产的委托管理模式(包括
但不限于委托管理主体、管理方式等),并有权随时终止部
分或全部标的资产的委托事项。公司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及时移交相关资产资料、配合办理资产交接手
续、调整管理工作安排等。

(五)合同终止
委托期限届满,是否续签由各方另行协商决定。

(六)合同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标的资产由公司经营管理多年,相关人员熟悉资产情
况,签订补充协议有助于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确权办证
工作,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可增加公司收入约7000万元,所得
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和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
深投发展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494.07万元
(未经审计);此外,公司还与深投控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发生提供物业管理、房屋委托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及其他关
联交易合计36,731.40万元(未经审计)。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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