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002786):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分别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编号:ZQ-YB-2024、BLD-YB-JKZQ2024),借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3,000万元、3,000万元。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海东兴、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同时公司拟向上海东兴申请新增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持有公司27.49%的股份、布拉德持有公司9.8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海东兴和布拉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均已回避表决。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指定代表与出借方签署相关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东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32215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40816.819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7D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除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建筑装饰。 主要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94711Y 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3楼119室法定代表人:胡作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胡作寰持股61.23%,黄福胜持股35.25%,王冰持股1.76%,史毅持股1.76%。 实际控制人:胡作寰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持有公司27.49%的股份,布拉德持有公司9.8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规定,上海东兴和布拉德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东兴和布拉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属于合理范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东兴借款协议 (1)借款协议一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后借款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 3、借款展期利率: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借款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借款利率:
甲方(出借人):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展期后借款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 3、借款展期利率: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5年,公司与上海东兴(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4,546.93万元,其中与上海东兴的借款本金为62,000万元,利息2,507.24万元(不含本次交易),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9.69万元。 2、2025年,公司与布拉德(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125.46万元,其中与布拉德的借款本金为19,260万元,利息865.46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向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事项,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向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布拉德)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安排,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