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09:55:46 中财网

原标题:安迪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97,877,984股
2、发行价格:7.54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999.36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3,875,106.4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9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1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32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3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3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2
(四)主要财务指标 ..................................................................................................... 3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4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5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35
二、联席主承销商 ......................................................................................................... 35
三、发行人律师 ............................................................................................................. 35
四、审计机构 ................................................................................................................. 36
五、验资机构 ................................................................................................................. 36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一、保荐代表人 ............................................................................................................. 3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0
二、查询地点 ................................................................................................................. 40
三、查询时间 ................................................................................................................. 41
四、信息披露网址 ......................................................................................................... 41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安迪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联席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会计师、毕马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 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行为
公司章程或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luestar Adisseo Company
法定代表人郝志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4940
成立日期1999年 5月 31日
营业期限1999年 5月 3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268,190.127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 6号 3层 307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1958799
互联网网址www.adisseo.com.cn
电子信箱InvestorService@adisseo.com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保健食品、营养添加剂; 普通货物运输。(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A股上市信息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299.SH 证券简称:安迪苏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安迪苏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动物营养添加剂,是全球重要动物营养添加剂领导企业。安迪苏产品分为两类:功能性产品和特种产品。

作为全球动物营养和健康行业的领导者,安迪苏通过战略合作、产品与服务、研究与创新的有机结合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安迪苏的愿景是以经济安全且可持续的方式为人类提供高品质食品。

围绕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一直积极实施“双支柱”战略,即在不断巩固蛋氨酸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加快特种业务的发展。

为此,安迪苏为市场带来了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在所有动物品种的饲料和动物生产的关键步骤都为客户提供了支持。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 4月 25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前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024年 6月 26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5年 4月 28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将发行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 12个月。

2025年 6月 16日,发行人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发行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 12个月的有关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4年 5月 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178号),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不超过 80,457.0381万股 A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30亿元的总体方案。

2025年 8月 7日,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 9月 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0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本次启动发行前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并于 2025年 12月 2日收盘后,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上的 315名特定投资者发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前述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5年 10月 20日前 20名股东中的 17名(剔除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基金公司 22名,证券公司 26名,保险机构 14名,其他类型投资者 236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启动发行后(2025年 12月 2日)至申购日(2025年12月 5日)上午 9:00期间,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卢春霖
5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深圳市朗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5年 12月 5日)上午 9:00前,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 327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327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5年 10月20日前 20名股东中的 17名(剔除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基金公司 23名,证券公司 27名,保险机构 15名,其他类型投资者245名。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5日 9:00-12:00,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1家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核查确认,21家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

上述投资者的具体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 纳保证 金是否为 有效申 购
1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8.618,000.00
2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泉州交发 福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616,800.00
3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 有限公司7.5450,000.00
4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08,000.00
5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5813,000.00
6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 持力定增精选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7.8811,980.00
  7.7111,990.00  
  7.6012,000.00  
7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5410,000.00
8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 致远 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728,000.00
9贺伟7.888,000.00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958,050.00不适用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628,000.00不适用
1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78,024.00不适用
13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青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8.7025,000.00
  8.2030,000.00  
14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28,000.0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 纳保证 金是否为 有效申 购
1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4710,000.00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228,460.00不适用
  8.2144,355.00  
  7.9969,415.00  
17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198,396.00
1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28,000.00
1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8019,000.00
  7.6821,300.00  
20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628,000.00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968,257.00不适用
  8.5017,792.00  
  8.0828,002.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7.54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397,877,984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9.36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0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804,570,381股(含本数),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300,0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获配股份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2,062,334694,149,998.366
2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共青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39,787,798299,999,996.92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137,931280,019,999.746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249,336212,999,993.446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获配股份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5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泉州交 发福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2,281,167167,999,999.186
6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241,379129,999,997.666
7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持力定增精选 2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15,915,119119,999,997.266
8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基金有限公司14,606,110110,130,069.406
9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13,262,59999,999,996.466
1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135,27883,959,996.126
1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676,39280,499,995.686
1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41,90980,239,993.866
13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 泉致远 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610,07979,999,995.666
1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10,07979,999,995.666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610,07979,999,995.666
16贺伟10,610,07979,999,995.666
17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10,610,07979,999,995.666
1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610,07979,999,995.666
19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610,07979,999,995.666
20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10,610,07979,999,995.666
合计397,877,9842,999,999,999.36/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经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安迪苏拟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804,570,381股,含本数)的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万元。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97,877,984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804,570,381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804,570,381股,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所计算的股数,即不超过 397,877,984股(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397,877,984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804,570,381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 12月 3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7.54元/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24,892.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875,106.46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397,877,98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585,997,122.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300,000.00万元。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年 12月 6日向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全部发行对象分别发送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就股份认购款缴纳等后续事宜通知全体认购对象。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 12月 15日出具的《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7号),截至 2025年 12月 10日止,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999,999,999.36元。

2025年 12月 11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 12月 15日出具的《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8号)。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数量397,877,98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9.36元,扣除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用 7,367,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992,632,999.3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16,124,892.9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875,106.4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97,877,98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585,997,122.46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签订了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 12月 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397,877,984股股份已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92,062,334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2)共青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共青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G06PJE2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0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共青城定增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9,787,79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37,137,93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1,762,892.5829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28,249,33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5)泉州交发福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泉州交发福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G1LYAH7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7,0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惠福路 666号 10号楼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泉州交发福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22,281,16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6)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注册资本:3,3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7,241,37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7)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8X3E21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龙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958号科创大楼1幢301-306- 17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5,915,11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8)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MC4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祥玉
注册资本:7,07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82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606,11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9)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 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 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 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 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 )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3,262,59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693819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号3层B303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 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1,135,27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0,676,39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0,641,90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3)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9JK8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东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7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0,610,07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0,610,07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