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92075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惠同新材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1)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法人:广东新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新材料”)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NGYE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永盛纺织城综合楼 实际控制人:ZHANGYE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力新材料属公司董事ZHANGYE(张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主要财务状况:因保密原因,关联方未提供。 履约能力:根据关联方资信情况,其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审议情况 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冶董事回避表决。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产品合理构成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具有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惠同新材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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