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波龙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靖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下同)预计2026年度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00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中电港销售产品、商品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0.00万元,2025年1月-9月实际向中电港销售产品、商品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421.81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1月-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电港销售移动存储等存储产品,通过经销商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拓展能力,快速覆盖主要市场,具有必要性。 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欢 俞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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