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300266):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00:51:02 中财网
原标题:兴源环境:关于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121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企业现金流,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的函》,同意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合计17,000.00万元;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关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同意不收取担保服务费预计共85.13万元;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预计2,788.19万元;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新”)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预计79.4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投集团、兴奉国业、财丰科技、兴奉国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楼203号办公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刘永好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新投集团(合并)营业收入8,790,668.47万元,净利润103,044.9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投集团(合并)资产总额8,838,368.12万元,净资产3,411,731.81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新投集团持有公司213,824,9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新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楚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151号15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其10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兴奉国业营业收入4,851.79万元,净利润3,043.9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兴奉国业资产总额278,148.31万元,净资产146,647.41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兴奉国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三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磊杰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金峰路南段131号1706室(自主申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财创未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00%股权,宁波永豪财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9.00%股权。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为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财丰科技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7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丰科技资产总额50,012万元,净资产-2,226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财丰科技为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财丰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四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卓维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东路275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国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兴奉国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41.2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兴奉国新资产总额90,345.28万元,净资产-1,075.48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兴奉国新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43.1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谨慎认定兴奉国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兴奉国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的函》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贵司的健康发展,本公司同意不收取贵司及贵司的子公司部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合计17,000.00万元。

本公司确认,本次不收取利息及担保费是自愿、无偿、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

(二)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贵司的健康发展,我司同意不收取自贵司实际贷款到账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付未付担保服务费,预计42.62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本公司确认,本次不收取担保服务费是自愿、无偿、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

(三)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贵司的健康发展,我司同意不收取自贵司实际贷款到账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付未付担保服务费,预计共42.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本公司确认,本次不收取担保服务费是自愿、无偿、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

(四)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贵司的健康发展,我司同意不收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付借款利息预计2,788.19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本公司确认,本次不收取利息是自愿、无偿、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

(五)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贵司的健康发展,我司同意不收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
月26日的应付借款利息预计79.4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本公司确认,本次不收取利息是自愿、无偿、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对公司高质量发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企业现金流,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的支持。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不收取利息、担保费的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关联交易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新投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0,869.21万元,与兴奉国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5.13万元,与财丰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88.19万元,与兴奉国新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9.44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对公司高质量发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企业现金流,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的支持,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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