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东阳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2:05:44 中财网
原标题:东阳光:东阳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阳光
股票代码:600673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梅兰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阳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阳光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5第三节 持股目的..........................................................................................................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7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9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9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一、备查文件目录..............................................................................................13
二、备查地点......................................................................................................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东阳光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梅兰
深圳东阳实业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宜昌东阳光药业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乳源寓能电子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乳源新京科技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 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丰 禾盈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纽富斯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郭梅兰将其所持有的乳源寓能电子71.75%股权、乳源新京 科技74.63%股权全部转让予张寓帅先生。本次变动为实际 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股权调整,调整完成后,郭梅兰不再 持有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的股权,不再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 减少为张寓帅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 股数量以及实际控制人合计间接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深圳东阳光实业,公司控制权未 发生变更。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郭梅兰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41963********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等主体间接控制港股上市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6887.HK)50.9787%股权。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股权调整,主要因郭梅兰女士年事已高,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减少为张寓帅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数量以及实际控制人合计间接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东阳光实业,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继续增加或减持东阳光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直接持有公司619,805,341股股份,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宜昌药业股份间接持有公司545,023,35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0%,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权比例调整前,张寓帅先生及其母亲郭梅兰女士分别持有乳源寓能电子27.45%、71.75%股权,分别持有乳源新京科技0.37%、74.63%股权,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深圳东阳光实业100%股权,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通过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宜昌药业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164,828,6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70%,张寓帅先生及郭梅兰女士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比例调整后,郭梅兰女士不再持有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的股权,不再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寓帅先生直接持有乳源寓能电子99.20%的股权、持有乳源新京科技75.00%的股权,并通过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间接持有深圳东阳光实业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164,828,6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70%。

本次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股权调整,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股权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动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二)本次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 下: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2月29日,郭梅兰女士因年事已高,与其儿子张寓帅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乳源寓能电子71.75%股权、乳源新京科技74.63%股权全部转让予张寓帅先生。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郭梅兰女士将其持有乳源寓能电子71.75%股权(对应11,536.896万元出资额)、乳源新京科技74.63%股权(对应9,951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予张寓帅先生。

协议签署完成后,郭梅兰女士、张寓帅先生、乳源寓能电子、乳源新京科技将尽快向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宜昌药业股份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其中,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41,527,254股,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229,177,254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7.30%,占公司总股本的40.84%。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上述质押情况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它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梅兰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郭梅兰与张寓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韶关市乳源 县乳城镇侯公渡
股票简称东阳光股票代码6006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郭梅兰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郭梅兰与张寓帅 为母子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调整前,郭梅兰及其儿子张寓帅分别持有乳源寓能电子 71.75%、27.45%股权,分别持有乳源新京科技74.63%、0.37%股权, 共同通过乳源寓能电子和乳源新京科技直接及间接持有深圳东阳 光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宜昌药业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38.70% 股权,张寓帅及郭梅兰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动比例本次调整后,郭梅兰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被认定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 未发生变更。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本次股权调整事项完成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方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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