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11人,代表股份239,495,8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7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数为228,441,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7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7人,代表股份数为11,053,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0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76,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96%;反对4,661,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62%;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31,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08%;反对4,661,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6%;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72,4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78%;反对4,666,2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3%;弃权5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27,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767%;反对4,666,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20%;弃权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 2.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6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67%;反对4,661,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64%;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24,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77%;反对4,661,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62%;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1%。 2.0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56,2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10%;反对4,680,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1%;弃权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0,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225%;反对4,680,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2%;弃权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 2.0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388,1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5%;反对1,039,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2%;弃权6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742,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92%;反对1,039,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6%;弃权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1%。 2.05《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657,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97%;反对4,773,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9%;弃权6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11,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905%;反对4,773,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98%;弃权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8%。 2.0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66,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52%;反对4,663,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3%;弃权6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20,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56%;反对4,663,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9%;弃权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4%。 2.0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60,4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28%;反对4,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4%;弃权8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5,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365%;反对4,649,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64%;弃权8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1%。 2.08《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787,1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39%;反对4,635,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5%;弃权7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41,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60%;反对4,635,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91%;弃权7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至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528,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2%;反对915,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4%;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883,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02%;反对915,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9%;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永红先生、张玉冲女士、龙春华女士、单鹏安先生、汪路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232,5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587,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79%。 (2)选举张玉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163,1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6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517,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54%。 (3)选举龙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921,4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51%,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76,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758%。 (4)选举单鹏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01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2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365,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51%。 (5)选举汪路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117,1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471,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运国先生、陶剑虹女士、江保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运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126,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06%,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480,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22%。 (2)选举陶剑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073,9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428,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68%。 (3)选举江保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7,070,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73%,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42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7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圣怀、冯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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